癌症的治療可分為三大類,其一位手術治療,其二為放射線治療,其三為藥物治療。藥物治療為三種治療當中,可以真正達到全身性治療效果的。
專門針對癌症疾病的藥物可大致分為以下三大類:化學治療藥物、荷爾蒙治療藥物、標靶治療藥物(廣義的)。化學治療可以依照藥品的作用方式主要分為烷基化劑(alkylating agents)、抗代謝劑(antimetabolites)、位置異構酶抑制劑(topoisomerase inhibitors)、微管抑制劑(microtubule inhibitors)及其他。
在此廣義的標靶治療藥物可分為訊息傳遞抑制劑(signal tranduction inhibitors)、血管新生抑制劑(angiogenesis inhibitor)、免疫治療(immunotherapy)、等。